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 通信配套工作流程

2017-7-7 13:47| 发布者: 林露| 查看: 3906| 评论: 0

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

通信配套工作流程

 

第一步:设计

开发单位委托有通信专业资质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,根据

经建设、规划等部门审核过的管综图,依据江苏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建设标准(DGJ32/J17-2006),进行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中、由开发单位承担投资部分的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。

第二步:会审

    镇江市通信行业协会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办公室(以下简称小区办)召集各通信企业的工程建设主管,会同开发单位对其提供的通信配套设计方案进行会审。

通信配套方案符合相关规定,会审通过后,开发单位和各通信企业的工程建设主管签字确认,作为开发单位自主选择落实施工单位(须向行协报备施工单位的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资质)以及工程施工和验收的图纸凭证和依据。

第三步:签协议

    小区办监督、牵头各通信企业与开发单位签订通信配套协议。

第四步:过程管理

在通信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中,小区办人员不定期配合工程监理和通信企业对工程质量、工程工期进行检查和管理。

 

第五步:验收

工程结束后,由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提出验收申请,并提供竣工资料和监理报告,小区办牵头召集各通信企业的相关人员对通信配套工程进行专(单)项验收。

 

第六步:主干接入

    验收通过后,小区办牵头组织各通信企业平等同时接入主干。接入主干后,小区业主可自由选择通信企业的服务。

 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镇江市通信行业协会

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办公室

 

 

1.本工作流程执行依据】:

1、江苏省建设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文件(苏建房[2005]81号);

2、江苏省建设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文件(苏建科[2006]423号);

3、《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》(DGJ32/J 17-2006);

4、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文件(信部联规[2007]24号);

5、镇江市建设局文件(镇政建[2007]50号);

6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文件(苏建科[2010]308号;

7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(镇政建[2011]210号;

8、《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》(DGJ32/J 118-2011)。

 

 

2.小区办工作“四不”承诺】:

1.不定价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不收取任何费用;

3.不指定设计单位(但必须有通信设计专业资质并报备);

4.不指定施工单位(但必须有通信施工专业资质并报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