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 通信配套工作流程
第一步:设计 开发单位委托有通信专业资质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,根据 经建设、规划等部门审核过的管综图,依据江苏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建设标准(DGJ32/J17-2006),进行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中、由开发单位承担投资部分的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。 第二步:会审 镇江市通信行业协会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办公室(以下简称小区办)召集各通信企业的工程建设主管,会同开发单位对其提供的通信配套设计方案进行会审。 通信配套方案符合相关规定,会审通过后,开发单位和各通信企业的工程建设主管签字确认,作为开发单位自主选择落实施工单位(须向行协报备施工单位的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资质)以及工程施工和验收的图纸凭证和依据。 第三步:签协议 小区办监督、牵头各通信企业与开发单位签订通信配套协议。 第四步:过程管理 在通信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中,小区办人员不定期配合工程监理和通信企业对工程质量、工程工期进行检查和管理。
第五步:验收 工程结束后,由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提出验收申请,并提供竣工资料和监理报告,小区办牵头召集各通信企业的相关人员对通信配套工程进行专(单)项验收。
第六步:主干接入 验收通过后,小区办牵头组织各通信企业平等同时接入主干。接入主干后,小区业主可自由选择通信企业的服务。
镇江市通信行业协会 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办公室
【附1.本工作流程执行依据】: 1、江苏省建设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文件(苏建房[2005]81号); 2、江苏省建设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文件(苏建科[2006]423号); 3、《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》(DGJ32/J 17-2006); 4、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文件(信部联规[2007]24号); 5、镇江市建设局文件(镇政建[2007]50号); 6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文件(苏建科[2010]308号; 7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(镇政建[2011]210号; 8、《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》(DGJ32/J 118-2011)。
【附2.小区办工作“四不”承诺】: 1.不定价; 2.不收取任何费用; 3.不指定设计单位(但必须有通信设计专业资质并报备); 4.不指定施工单位(但必须有通信施工专业资质并报备)。 |